主旨:轉知 115 年度「教育部戶外教育成效卓著獎」實施計畫 1
份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 114 年 10 月 16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40085178 號函辦
理。
二、教育部為鼓勵地方政府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實驗教育機
構、教育人員及團體推動戶外教育,爰辦理旨揭評選。
三、貴校為學校績優獎組評選對象,歡迎踴躍送件參加旨揭計
畫;亦請惠予轉知及鼓勵貴屬人員踴躍參加個人貢獻獎組
及團體貢獻獎組選拔。
四、實施計畫摘述如下:
(一)獎勵對象:
1、學校績優獎:積極推動戶外教育成效卓著之高級中等
以下學校與實驗教育機構(以下併稱學校),分為國
小組、國中組及高中組。
2、個人貢獻獎:各校及實驗教育機構之校長、教師、職
員及教學支援老師
3、團體貢獻獎:與學校實質合作,從事與推廣戶外教
育、培育戶外教育人才或辦理相關事項,具有重大貢
獻之團體(以下簡稱團體),包括:學校以外之中央
行政機關或地方政府所屬機構,以及依法立案之非營
利團體。
(二)申請方式及時程:請於 114 年 12 月 31 日(星期三)前,彙
整繳交資料,親送或郵寄(郵戳為憑)至本市戶外及海
洋教育中心(臺南市南區喜東里 8 鄰喜樹路 133 號)始完
成報名,送件聯繫單位:戶海中心電話( 06 ) 2622462 分
機 1713 。
五、旨案檔案下載連結: https://reurl.cc/aMvrmG 。
六、本案聯絡人:教育局課程發展科,汪明怡教師,電話
( 06 ) 2991111 分機 8914 。